商业法律常识,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商业法律常识



1、商业法律常识

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2、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1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因此,各位在担保前要考虑2个因素:

1、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

2、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家庭有重大影响。担保的8大法律常识

1、为朋友提供担保,当朋友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怎样承担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1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1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1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小案例:老张借款100万,老吴作为朋友为老张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老张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老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老吴被迫卖房替老张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0余万元。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无论是1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3、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权益该如何保护?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1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在1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1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5、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具体的保证责任该如何确定?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6、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如果让担保人无限地承担担保责任似乎不公平?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应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届满,会产生何种法律效力?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非常复杂的1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7、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担保的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1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8、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谨记作为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法律知识延伸阅读:保证分1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1般保证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1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用最直白、最通俗的话说,欠钱方到期还不上了,债主没有经过起诉或者仲裁欠钱方,就要求担保人代替还钱,没戏,担保人可以让债主1边凉快去,即便起诉担保人还钱法院也不支持。有人说,那1般保证还有毛用?还真有用。话说,债主起诉或者仲裁欠钱方后胜诉,但是执行不了,欠钱方身无分文,那么这时候债主就可以去找这个担保人要钱啦,如果担保人不给钱,满地打滚耍赖皮,债主就可以起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由法院来收拾担保人,还钱!连带责任保证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连带责任保证人来说,只要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就话就好理解了,欠钱方到期不还钱,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没钱,你能怎么着吧?这时候莫慌,债主既可以起诉欠钱方还钱,也可以起诉担保人还钱,任11个都行,法院都支持。连带嘛,就是这个意思,不墨迹,还钱!注意要点:如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规定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就是说,借条内只有保人1项,没有说是1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即便担保人不知道这两个的区别,都1律按照连带担保处理,千万别傻傻呼呼的担保签字,要懂的其中的厉害关系才行延伸阅读: 什么是担保期限 担保法解释1 房产抵押担保协议。

财务人员应该懂哪些法律常识?



3、财务人员应该懂哪些法律常识?

创业必不可少的法律与财务知识  

1、虚假出资。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5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同时,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可以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冒用公司名义。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可以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不履行出资义务。作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视为虚假出资的1种,可以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5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可以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不经营。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  创业必修基础知识:法律和财务1  对于创业者(也包括中小型企业)而言,他们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大体可以分为几种。  从部门法的角度,综合财务会计的角度(会计师对于法律的分类和法学是不1致的),大体可以分为3种: 涉及主体身份、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主体法和程序法。其中,创业者主要会涉及的法律包括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作为特别法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规定了创业者参与经济生活的各种不同主体身份,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后面我们会对于不同类型的组织进行介绍和比较分析;  涉及企业运营和对于企业运行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创业者应该了解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这部分内容中,合同法、担保法以及知识产权内容法律是尤其重要的;涉及税收的法律。我国的税收1共有7大类24种,其中以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和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而言,对于创业企业来说比较重要——当然,依照企业的业务不同,也许还会涉及到屠宰税和宴席税……关于主要税种的情况,特别是优惠政策,我们会在后面进行介绍。  预备知识:自然人与法人  民事法律关系上有两大类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其中自然是也叫公民,没有什么可说的,而法人的概念常常被人误解,特别是法人与法人代表之间的关系。  《民法通则》第3十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3十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换言说,法人是1种虚拟的实体,而代表法人组织行使权力的人才是平常的自然人。  在我国,法人共有4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与自然人相同,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意义就在于,将组织的责任与个人责任离,从而降低个人承担的风险,避免个人受到损失。  从主体来区分,所有的企业就可以分为自然人企业和法人企业。  自然人企业而言,最终承担企业所有管理职能和经营风险的就是企业的所有人,作为自然人,对于企业的发展负有无限责任(比如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假如当1个企业破产清算时,如果是自然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债务话, 那么他必须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而对于法人企业来说,只要企业的资产全部清算完毕后实体消失,那么未能偿还的债务从此就1笔勾销,对于投资者而言,损失的只是投入的那1部分而已,不会威胁到个人其他财产。  企业法人中又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比如中外合作企业),其中我们最常见的,也是最关注的,就是企业法人中的公司法人。  常见的经济组织形态  按照我国现在的法律规范,常见的经济组织可以从组织形式和资本性质等方面进行交叉分类,1般包括: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我们在后面将从公司讲起,主要讨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会涉及3资企业的内容。严格讲个人自由职业者不属于企业组织形态,不过考虑到我们所有讨论的范围,我们还是在下文中会对于有关涉及的内容进行介绍。 顺便提1下,不要小看其他组织形式,比如农村承包经营户,因为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唯1可以不经过工商登记,就能够直接进行商品经营的形态……。

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4、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有下列法律常识:

1、担保责任分为1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1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1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2、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依据】《担保法》第1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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