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识饮食医药,有关科举制度的文化常识

古代文化常识饮食医药



1、古代文化常识饮食医药

有关科举制度的文化常识



2、有关科举制度的文化常识

1.童生试:童生试也叫“童试”。明、清两代以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考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厅、州)试和院试3个阶段。每3年举行两次。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亦作“儒童”“文童”。 2.乡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每3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1次考试,因在秋8月举行,故又称“秋闱”。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1名叫“解元”。中试的举人原则上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3.会试:会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所谓会试者,共会1处,比试科艺。明、清两代,考试在京师举行,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会试录取者称“贡士”,第1名叫“会元”。因考试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4.殿试:殿试又称“御试”“廷试”“廷对”,是科举考试中最高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对会试录取的贡士进行策问,以定甲第。明、清殿试后分为3甲:1甲3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1名称状元(鼎元),第2名称榜眼,第3名称探花;2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3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 5.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因榜上题名有甲乙次第,故名。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考中进士也有其他别称,如“披宫锦”“登科”“折桂”等。 6.进士: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贡士参加殿试录为3甲者都叫进士。考中进士,1甲即授官职,其余2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3年再授官职。 7.连中3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1者为元,凡在乡、会、殿3试中连续获得第1名者,被称为“连中3元”。连中3元是科举制度下古代读书人渴望获得的最高荣誉,中国古代所有读书人获得过这1称号者也寥寥无几。 8.鼎甲:殿试1甲前3名状元、榜眼、探花,如1鼎之3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9.举人: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以“举人”称所举之人。明、清两代,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亦称“大会状”“大春元”。 10.生员:封建科举制中,在太学等处学习的人统称“生员”。唐代指在太学学习的监生,明、清时代指通过最低1级考试,取入府、县学的人,俗称“秀才”。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11.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以“6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12.太学:我国古代设立在京城,用以培养人才、传授儒家经典的最高学府。西周时已有太学之名,汉武帝立5经博士,为西汉设太学之始。之后历代名称不1,制度亦有变化。 13.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1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中国著名的4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1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 14.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起源于战国,秦、汉时设置。因其掌通古今,通达国体,以备咨询,为学术顾问的性质。 15.司业:古代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16.学政:古代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1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 17.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18.监生:明、清两代在国子监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具有此资格的人,就可以和秀才1样参加乡试。取得资格的方法有两种:1是荫监,即由祖先的勋劳资历,按规定的制度取得;2是例监,即用捐纳的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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