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关于担保人的方面的法律知识

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1、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1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因此,各位在担保前要考虑2个因素:

1、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

2、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家庭有重大影响。担保的8大法律常识

1、为朋友提供担保,当朋友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怎样承担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1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1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1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小案例:老张借款100万,老吴作为朋友为老张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老张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老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老吴被迫卖房替老张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0余万元。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无论是1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3、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权益该如何保护?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1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在1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1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5、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具体的保证责任该如何确定?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6、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如果让担保人无限地承担担保责任似乎不公平?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应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届满,会产生何种法律效力?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非常复杂的1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7、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担保的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1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8、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谨记作为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法律知识延伸阅读:保证分1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1般保证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1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用最直白、最通俗的话说,欠钱方到期还不上了,债主没有经过起诉或者仲裁欠钱方,就要求担保人代替还钱,没戏,担保人可以让债主1边凉快去,即便起诉担保人还钱法院也不支持。有人说,那1般保证还有毛用?还真有用。话说,债主起诉或者仲裁欠钱方后胜诉,但是执行不了,欠钱方身无分文,那么这时候债主就可以去找这个担保人要钱啦,如果担保人不给钱,满地打滚耍赖皮,债主就可以起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由法院来收拾担保人,还钱!连带责任保证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连带责任保证人来说,只要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就话就好理解了,欠钱方到期不还钱,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没钱,你能怎么着吧?这时候莫慌,债主既可以起诉欠钱方还钱,也可以起诉担保人还钱,任11个都行,法院都支持。连带嘛,就是这个意思,不墨迹,还钱!注意要点:如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规定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就是说,借条内只有保人1项,没有说是1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即便担保人不知道这两个的区别,都1律按照连带担保处理,千万别傻傻呼呼的担保签字,要懂的其中的厉害关系才行延伸阅读: 什么是担保期限 担保法解释1 房产抵押担保协议。

关于担保人的方面的法律知识



2、关于担保人的方面的法律知识

无论何时,担保保证人的风险都是非常大的。首先需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章节弄清楚何谓保证、保证人;以及保证的方式。 第6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7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十6条“保证的方式有: (1)1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7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1般保证。 1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1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从以上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1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3、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有下列法律常识:

1、担保责任分为1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1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1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2、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依据】《担保法》第1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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