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常识:协议离婚的谈判技巧有哪些,涉外婚姻中关于离婚的有关法律常识

婚姻继承常识:协议离婚的谈判技巧有哪些



1、婚姻继承常识:协议离婚的谈判技巧有哪些

谈判技巧与艺术是1种知识、能力的综合体现,没是1两句话所能说明白的,也不是固化的,全凭当事人的能力与水平。这种能力与水平是1种知识的积累、社会阅历的沉淀与临场的运用与发挥,1时半会还真学不来的。如果认为自我能力受限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如果你就这样能学到手,那么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只能喝西北风了。

涉外婚姻中关于离婚的有关法律常识



2、涉外婚姻中关于离婚的有关法律常识

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明星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1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1)1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1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1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1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内1方户口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1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1方提起诉讼,均应向国内1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居住在国外的1方已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居住在国内的1方可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对此我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2)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他们原先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因各种原因,居住地有关机构不受理时,双方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如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当事人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手续。   如他们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或在国外举行结婚仪式的,他们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的,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3)夫妻双方均系外籍华人,或1方系华侨另1方现系外籍华人,要求离婚,应向居住国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我国驻外使领馆1般不予受理。   (4)华侨因离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不应有的损失时,使领馆为维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关心并采取相应措施。

婚姻继承常识:协议离婚的谈判技巧有哪些?



3、婚姻继承常识:协议离婚的谈判技巧有哪些?

谈判技巧与艺术是1种知识、能力的综合体现,没是1两句话所能说明白的,也不是固化的,全凭当事人的能力与水平。这种能力与水平是1种知识的积累、社会阅历的沉淀与临场的运用与发挥,1时半会还真学不来的。如果认为自我能力受限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如果你就这样能学到手,那么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只能喝西北风了。

涉外婚姻中关于离婚的法律常识



4、涉外婚姻中关于离婚的法律常识

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明星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1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1)1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1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1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1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内1方户口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1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1方提起诉讼,均应向国内1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居住在国外的1方已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居住在国内的1方可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对此我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2)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他们原先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因各种原因,居住地有关机构不受理时,双方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如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当事人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手续。 如他们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或在国外举行结婚仪式的,他们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的,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3)夫妻双方均系外籍华人,或1方系华侨另1方现系外籍华人,要求离婚,应向居住国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我国驻外使领馆1般不予受理。 (4)华侨因离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不应有的损失时,使领馆为维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关心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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