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可以保障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呢?房地产法律常识

买房前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可以保障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呢?


1、买房前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可以保障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呢?


房子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1件非常慎重的事情,也是1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很多,要是买房者不提前了解有关房产的法律知识,那将来1定会吃亏的。下面小编整理了5个常见的房产问题,1起来了解下吧。
1、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怎么办?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的问题,小编建议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根据《合同法》第1百07条规定,当事人1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1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果想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3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2、购房人反悔怎么办? 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前,购房人反悔,不想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生效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购房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3、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1、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4、定金可不可以退? “订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1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5、业主因房屋质量、暖气、燃气等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是否合理? 不合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双方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商品房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均符合此规定,不属物业管理服务约定范畴。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2、房地产法律常识




3、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需具备哪些方面的法律常识



1、要具备1定的消费者保护法的知识;



2、要具备1定的劳动法的知识;



3、要具备1定的合同法的知识;



4、要具备1定的房地产法方面的知识。特别是要了解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要经过登记过户后才发生效力。



5、刑法的常见罪名(盗窃、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和刑法的基本理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6、行政法(比如行政行为的实施要以法律的明文授权为依据,并且要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



7、另外还有了解1些民事侵权法和婚姻家庭法等等。



4、验收房屋应具备的法律常识??


还有其他的,这些当然应当了解。。。



5、商业法律常识




6、大学生出来工作需要了解哪些必备的法律知识?


0 导读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由于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尚浅,导致同学们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为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就业方面,这些法律知识值得同学们关注!你不可不知道!今天带你先了解1下“3方协议”、“试用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等就业中的法律常识问题。壹 3方协议3方协议是什么?它具有什么法律效力?3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3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1系列相关问题,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3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3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所以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使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在3方协议涉及的3方中,真正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学校只是作为1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贰 试用期/ 1. 试用期期限是随意约定的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1用人单位与同1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以完成1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 试用期期限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 3.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辞职,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十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于这种约定条款,1般应确认为无效。/ 4.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吗? /根据《劳动法》第2十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1切法律后果。在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5. 我国法律对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8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 试用期间的劳动者等于廉价劳动力? /试用期间的劳动者绝对不能等同于廉价劳动力。《劳动合同法》第2十条对此提出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8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用人单位不能让应届毕业生做廉价劳动力,遇到类似情况,毕业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叁 劳动合同/ 1. 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劳动关系从哪天开始计算?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3. 劳动合同应该何时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 劳动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1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1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6.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8十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初次用工,未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多支付几个月“2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十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据此可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初次用工,但未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多向该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2倍工资”,即从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满1年之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1年的,不再发生支付“2倍工资”的法律后果,而是应当立即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看清些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2章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毕业生应了解清楚再做决定。肆 5险1金什么是“5险1金”?5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而1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企业与个人共同缴纳,而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由企业承担,个人无需缴纳。5险是法定的,而1金则是非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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