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常识7条有哪些??消防安全宣传内容

防火常识7条有哪些??



1、防火常识7条有哪些??

根据现阶段我国火灾特点,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办公厅、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等6部门制定了《消防安全常识2十条》,内容如下:

1、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3、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私自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4、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6、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

消防安全宣传内容



2、消防安全宣传内容

整理消防安全内容如下:

1、消防安全

1、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2、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3、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4、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6、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7、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

8、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

9、破旧老化的电器线路要及时修理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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