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怎么分地市级还是副省级,国考地市级行测分值?

国考怎么分地市级还是副省级

1、国考怎么分地市级还是副省级

国考试卷分为副省级和地市级两种,无论是行测还是申论,考试都有一些区别。大家打开国考职位表,把进度表往后拉,在“考试类别”那一栏,市(地)级就是考地市级试卷,中央开头的就是考副省级。 国考地市级和副省级的区别

1、行测题量的不同:省级以上行测试卷为135道题,地市级行测试卷为130道题。那么这差的5道题是哪个题型呢?答案就是我们的数量关系。省级以上试卷包含15道数量关系题,而地市级试卷则只有10道数量关系题。

2、部分题目的差别:除了题量有差别外,两种试卷常识判断部分和资料分析部分各有5道小题不同。 ①省级以上试卷常识判断部分偏向对文学、地理、科学等常识的考查,而地市级试卷常识判断部分则更偏向于法律常识的考查。 ②省级以上试卷的资料分析包含了很多数学运算和时间问题等,而地市级试卷常出现的是增长率问题。

3、申论考试试卷的区别 ①材料数量、题量与分值不同(具体以报考当年的考情为准); ②给定材料内容有差别。 从试卷难度来说,其实副省级和地市级是差不多的。毕竟公共科目测查的基础能力和知识点都是一样的,且大部分题目都是重合的,只是行测试卷,副省级比地市级多了5道数量关系,整体难度高低相差不大。 拓展资料: 工作地点:副省级及以上所设置的岗位往往在中央各部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其工作地点大部分都在北京市内。地市级所设置岗位则主要考虑到不同地区需求,往往从市级到区级都有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初任法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对初任检察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考地市级行测分值?

2、国考地市级行测分值?

国考地市级行测分值分布:行测题型分值分布为常识判断(10分),言语理解(32分),数量关系/数学运算(12分),判断推理(26分),资料分析(20分)。2020国考申论题型分值分布为: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第一题归纳概括(10分);第二题综合分析(15分) ;第三题提出对策(20分);第四题贯彻执行(25分);第五题贯彻执行(30分);市(地)级以下:第一题归纳概括(10分);第二题归纳概括(15分);第三题贯彻执行(20分);第四题提出对策(25分);第五题贯彻执行(30分)。

2021国考行测地市级平均分

3、2021国考行测地市级平均分

50分。 行测不低于60。地市级和县级的分数相比较也降低了一些,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测不低于50。偏远地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仅为总分不低于90分,行测不低于45分。 国考行测考试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

国考地市级分值

4、国考地市级分值

国考地市级分值:行测题型分值分布为常识判断(10分),言语理解(32分),数量关系/数学运算(12分),判断推理(26分),资料分析(20分)。 国考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三十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三十七条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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